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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新塘工商所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4S店整车退换的消费纠纷,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启了该所汽车4S店整车更换的先例,也成为江干辖区近几年来第二起整车更换维权成功的案例。 2012年1月29日,该局新塘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消费者张先生称其在浙江捷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总价值约为18万元的大众斯柯达汽车从2011年12月15日购车到2012年1月16日短短一个月时间里3次出现发动机故障和其他部件故障,到4S店连续维修2次仍未排除故障,要求更换新车。但浙江捷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方坚持认为其从未有整车更换的先例,因此只同意维修,不同意换车。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该所工作人员意识到由于涉及金额较大,调解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因此多次到浙江捷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一步了解故障车的详细情况,并调取故障车的维修记录。同时,该所多次约谈公司负责人,向其告知汽车现已列为浙江省“三包”范围的相关规定,并与其深入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公司诚信经营等相关问题。在该所的不懈地努力下,浙江捷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终于首开先河,同意给消费者更换新车。消费者对该所的工作态度以及维权技巧十分满意,并表示感谢。(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