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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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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外回来投资的,我所注册的是外商独资企业,我所从事的是卫生纸加工,我由于不了解国内的法律,没有申领卫生许可证,被工商部门查处,然后我在一星期之内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现在所有手续都齐全了,可是工商局还是做出了行政处罚。而我的律师说,国家工商总局对外资企业有一个法律解释。具体是对外资企业如果在新开办的过程中由于不了解法律,行政机关可以指令限期改正。预期不改的才处以10万以下1万以上的罚款。不知是否这样。谢谢。 |
| 咨询人: |
roujie |
| 咨询时间: |
2008-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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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信息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是行政处罚。如果您对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或者处罚幅度等方面存有异议,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救济程序申请听证或要求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谢谢! |
| 回复部门: |
个私局 |
| 回复时间: |
2008-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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