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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三门县工商局 消保委联合物价局开展餐饮行业整治这一情况严重失实,要求立即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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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发表在新华网和台州红盾信息等新闻媒体的报道严重失真,要求立即纠正。
我是一名报社记者,向局长反映如下情况:三门县工商局联合当地物价局、消保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的规定》,首次以明文规定餐饮行业不得“加收餐具消毒费”。 《规定》将餐饮行业收取“餐具消毒费”定为价格欺诈行为。这则消息存在两个失实情况:一,三门工商局和消保委根本没有跟物价局联合出台《通知》,而是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2008】35号文件下发通知。早在7月上旬就将文件下发到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了,新三门报全文刊登,三门电视台都进行了宣传,根本没有工商和消协参与,你们可以派人去媒体核实,去餐饮企业检查核实。二,“将餐饮行业收取“餐具消毒费”定为价格欺诈行为”这句法律定性词在《通知》中根本没有。这是根本不懂价格法的人瞎编的,这样的文字在全国各大网站和媒体出现,会对价格执法的法律法规引用产生误导。这种工作没有做起来,且满天下乱吹的欺世盗名行为必须纠正。建议所有工商网站撤掉这则消息,否则,将发表在新华网上揭露这种工作浮夸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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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信人: |
价格卫士 |
| 写信时间: |
2008-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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