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自7月7日开始,湖州市长兴县工商局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力量,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传销集中整治月”活动,经过连续一个多月时间的作战,共取缔传销窝点15个,清查遣送传销人员300余人次,该县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传销人员集聚点基本得到清除,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整治前期,该局联合公安部门以公安部门暂住人口管理的名义,片区民警和工商责任区干部深入社区和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了解聚集地点。同时,发动群众,建立群众举报网,在社区中、村委中与分管治保的负责人建立联系制度,形成人人喊打的严打声势。在此基础上,该局经过和公安部门反复商议,决定采取彻底端窝方式,以绝后患。变以前驱赶驱散为“一窝端”,将传销人员住所的传销工具、生活用品等相关物品全部由公安部门扣留检查,随即安排传销人员进入社会救助站,铲除传销人员栖身之处。
根据调查情况,该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前往该县传销组织比较集中的陆汇头村进行检查。在靠近村口的一处民房内执法人员发现,屋内有3间卧室和一间库房,卧室铺搭着地铺,铺面异常整齐,被子叠得像豆腐块,库房内堆满了被褥、行李包等生活用品,在靠近墙角的办公桌下面,还堆放着大量的白菜和莲藕。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在一个黑色皮包中,执法人员发现传销人员上课用的笔记本、银行卡、存折和几本账本,笔记本和账本上面记录的全是有关传销的方法和帐户往来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将物证进行扣留。
根据线索,该村有多处传销窝点,于是,执法人员又紧急赶往另一个窝点。在一家独门小院中,执法人员对整个院子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整个场所已经人去楼空,但部分上课用的器材、服装被褥和生活用品都还在,执法人员当场将这些用品暂扣。随后,执法人员又捣毁了三处传销窝点。
从检查情况来看,这些传销组织大多采取明显的“入门费”、“拉人头”销售模式,需缴纳一定的会费或购买一定的保健品才能成为会员,并能从发展下线过程中获利,而对外宣传时统一称之为直销。
据一位被骗来从事传销活动的成员交代:传销者多以介绍工作、做生意为名打电话给亲戚、朋友来长兴,见面之后先安排人员陪同游玩,传销组织要求接站人员80%谈感情,20%谈事业,绝对不能讲有关传销的事情。在这之后,开始带他们听课,慢慢地洗脑,灌输“成功学”。在受骗者慢慢入蛊后,开始以“直销”的形式掩盖“传销”之实。他们名义上宣传的“直销”产品有“兰望得薰衣草植物精华”(每套2900—3900元)、“仟色秀化妆品”(每套2800元)等,实际上缴纳了上述金额后只是取得了入会资格,并没有拿到所谓的直销产品,要想赚钱必须再介绍人进来让他们也买一份并不存在的产品,从而从中赚取15%~30%的提成。
对于大多数刚被骗过来的传销人员,执法人员在详细了解登记涉案人员参加传销始未后,对其进行身份证登记、摄像留底,对能联系家人的,联系家人来接回;对有能力购买回程车票的,凭车票领回暂扣物品送上火车;对于无钱购买回乡车票的,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站,由救助站负责遣送;对于无力回乡又不想回乡,愿意继续留在长兴找工作的,由本人自行落实好工作单位后,凭单位证明经核实后再发放暂扣物品;而对于部分传销小头目,执法人员在批评教育后让他们出具坦白材料和保证书,而后遣送他们到车站买票返家。(孙建新 丁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