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蝙蝠蛾被毛孢菌、中国被毛孢菌的制成品,经过包装后就成了“软黄金”冬虫夏草为主打的胶囊、口服液,价格最高的一盒竟然被卖到了两三千元。7月23日,湖州市长兴县工商局开展了以冬虫夏草为名的制成品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该局共检查各大药店和商场、超市保健食品专柜20余家,查扣各类规格冒牌冬虫夏草制品35盒。
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况,经过统一部署,该局兵分两路对县城所在地雉城镇的各大药店和商场、超市保健食品专柜进行了检查。在一家药店,执法人员发现药店货架的显眼位置上摆放着“冬虫夏草”、“冬虫夏草实体胶囊”等多种以“冬虫夏草”为名的胶囊、口服液等制成品,经过仔细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药店的冠以“冬虫夏草”为名的保健品都在外包装上突出位置显示“冬虫夏草”字样,而在其说明书上,却说成是北冬虫夏草子实体,是利用多孢自由配对技术获取菌种,并模拟天然虫草生长的条件,经现代生物工程技术栽培而成。
从查处的情况看,一些冠名为冬虫夏草的食品、保健品,根本不含冬虫夏草。据长兴县工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这些保健品的外包装都在突出位置显示冬虫夏草字样,但实际上主要成分为蝙蝠蛾被毛孢菌,并不含冬虫夏草成分,并且价格差异较大,价格最高的为2800元,最低的仅为88元,价格和真品冬虫夏草相差较大。”
据执法人员介绍,随着冬虫夏草价格的一路飙升,部分企业利用人工发酵的蝙蝠蛾被毛孢菌、中国被毛孢菌粉为原料,制作成胶囊、口服液等制成品,直接以冬虫夏草胶囊、口服液等名义销售。根据权威部门检验,此类冠以冬虫夏草的食品、保健品,不含冬虫夏草实体。此种做法使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为冬虫夏草的制成品或以冬虫夏草为主要成分的制成品,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该局执法人员对这些冒牌冬虫夏草保健品依法予以了暂扣,并将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