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进液”这一说法相信很多消费者并不陌生,随着天气的持续高温,也让有关“手机进液”的消费纠纷再次升温。
8月初的一天,消费者杨先生气呼呼地向湖州市长兴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举报申诉中心投诉,他一个多月前购买的一部价值1200元的手机,几天前出现通话障碍,拿到经销商处维修,店方却告知他手机进液,不予包修。杨先生很是不解,自己从来没有将手机掉入水中,怎么可能进液呢?12315中心的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杨先生的工作情况,了解到杨先生是从事房屋装修的工人,最近虽然天气炎热,但一直坚持工作,经常是电话来了,顾不上擦一下汗涔涔的手,一接了事。因此,工作人员认为杨先生的手机进液应该是他经常用汗手接电话且使用的是直板手机所致。经过工作人员的一番分析,杨先生认为在情在理,于是就爽快地同意了由店方以优惠价维修的调解意见。
相比杨先生而言,王小姐的情况就有点复杂了,她的手机在出现故障送修后,店方认真地填写了送修单,并承诺15天内可以修好。但当她依约去取机时,店方却向她出具了一份检测单,上面写着“手机进液,不予包修”的字样。王小姐认为,自己使用手机一向小心,从来没有进过水,不排除店方在送修的过程中进水。在调解中,工商人员指出,店方出具的检测单没有落款单位盖章,不予以采信。最后,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店方答应了王小姐的包修要求。
据了解,类似的投诉在长兴县工商局12315中心屡有发生,尤以这段时间更为集中。经常有消费者的手机被手机维修商或者经销商以“进液”为理由停止保修,有许多消费者对维修商和经销商的这种理由并不认同,认为这是一种推诿责任的说辞。而维修商和经销商也常会遇到一些明明因“进液”而造成自己的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正常保修的刁钻消费者时,也苦于找不出一个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说明问题。因此,增加一个相对合理、科学的“进液”检测依据应该说已势在必行。
针对上述问题,长兴县工商局12315中心的工作人员曾咨询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监督处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目前,在技术上已经有一种防水标志,是一层镀了防护膜的试纸。这种试纸上涂了一层边缘清晰的橙红色或橙黄色的、由对水敏感的材料做成的小条,作为一个必不可少的零件加贴在手机主机内部和电池外部的某个部位。这种试纸在没有遇到明水浸泡时一般不会变色,边缘也很清晰。但一旦遇到水,试纸的边缘会把颜色扩散,即平常所说的“发洇”,这样就可以清楚地明确责任。目前,一些大的品牌手机已经试行加贴这种防水标志,我们期待有更多的手机厂商加入进来,更呼吁手机防水标志的强制推行。
炎炎夏日,手机更容易发生进液。在这里,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向有关人士推荐一个简单易行、避免发生手机进液的方法,即准备一个适合的冰箱用的保鲜袋把手机套起来即可。选用保鲜袋的理由是因为它比较薄而且不透气,这样容易看清手机屏幕显示的内容,通话音量损失较小,使用成本也较低。(孙建新 施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