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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的生活条件好了,养只宠物给生活增添些情趣,这也是时下一种时尚。然而宠物消费纠纷也随之频频发生。
事件一:小狗买回七天就夭折
2008年3月26日,温州市瓯海区消费者小金向消费委投诉,称自己在7天前到位于瓯海将军桥花木市场某宠物店花900元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宠物狗,购买后兴高采烈的把小狗抱回家,却忘了索要发票或收据,甚至也没有要小狗的健康证。没想到3月25日,小狗突然生病了,到宠物医院一检查,发现该小狗已病入膏肓,经抢救还是死了,经宠物医院诊断,该小狗早已生病了,不过该病有10-15天的潜伏期,刚开始发现不了,直到3月25日爆发才显现。小金非常生气,立即到宠物店要求赔偿,刚开始店主认为小狗是健康的,是小金把小狗养坏了,后来见小金不依不饶就干脆说这只小狗不是他们店卖出去的狗。小金又拿不出任何凭证,只好向消费委求助。经过新桥消委分会调解,最后宠物店一次性赔偿小金400元。小金买狗和医狗共花去1100多元,虽赔了400元,但仍损失一大截,小金说:“就当买个教训”。 事件二:购得小狗10天就得狗瘟
2008年7月3日,消费者李女士10天前花1000元购买的小狗突然没有精神,吃不下食物,还拉起肚子,到宠物医院一查说得了狗瘟。李女士立即到瓯海将军桥花木市场宠物店要求退赔,店主称该狗一直很健康,很可能是最近狗瘟流行,从其他小狗传染来的。李女士又没有向该店索要证明,无奈只好通过消费委协商解决,最后经过新桥消委分会调解,宠物店赔偿500元。
宠物消费纠纷处理难
根据瓯海区新桥消委分会的统计,今年宠物消费类的投诉明显增多,目前已接到了30多起。特别是最近天气炎热,宠物消费纠纷更是接二连三,短短半个月就接到此类投诉6起,主要反映的问题一是宠物销售者服务欺诈,二是宠物看病的医疗纠纷问题。
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缺乏配套的法规等原因,处理这类投诉存在很大的难度。首先是许多消费者购买宠物时不索要相关凭证,一旦对方不讲诚信,处理起来就非常难;还有就是不少消费者从一些游商浮贩手中购买,发现问题后根本找不到对方,也就谈不上索赔了。宠物得病出了问题,只能鉴定得了什么病,却无法找到一个专门的宠物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往往“为什么得病”成为争论的焦点,当事双方各执一词,这样的投诉处理起来也很困难。
消费委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宠物,一要到正规的有资质的和信誉好的宠物经营场所,尤其不要找游商浮贩;二是消费时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检疫证明等证件,消费后应该及时索要相关的发票、病历等消费凭证,必要时可要求与对方签定公平合理的协议,以便出现问题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经营者拒绝给消费者凭证,就没有尽到经营者的义务,有故意逃避应承担责任之嫌;三、消费者饲养宠物前应了解宠物习性、学会正确饲养方式方法等。( 夏海隆 吴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