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试行)》施行后,瑞安一家民营企业前天拿到了温州市工商部门出具的首份股权出质登记证明——温州市三华公司将其拥有的浙江商城集团公司的3000万元股权出质,质押给温州银行,获得银行授信1000万元。
今年6月份出台的《浙江省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温州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试行)办法》,把原本一直被忽视的企业“静态资产”——股权一举“激活”了。温州不少企业对股权出质这一新事物表示了高度关注,一些企业还特地赶到工商部门和商业银行咨询相关办理事项。7月22日,三华公司员工在工商人员指导下,向瑞安市工商部门提交了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持股证明、股权质押合同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经现场审查后,该局当场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据介绍,股权出质登记是工商部门贯彻《物权法》,拓展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资金难问题,支持企业发展,促进企业创业创新的重要举措。该办法丰富了股权的价值实现方式,将有利于股权由静态资产转化为动态资产。于股东而言,可以充分实现股权价值;于公司而言,可以优化企业的资产配置,促进资金的更有效利用,形成股东与公司双赢的局面。
温州市工商局注册处处长林萍表示,在手续上,股权质押登记十分方便。股东只要持相关持股证明、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即可。而股权质押究竟能不能成功,要看银行的审批,银行如果认为你的股权值得信赖,质押才能最后成功。
记者昨天联系了几家银行,发现温州市各商业银行目前对股权出质方式仍保持十分谨慎的态度。温州银行等金融单位之前曾经做过公司股权抵押贷款业务,但业务量不大,而且选择的企业,其信誉度都非常高,在授信额度、授信时间上都较保守。(肖新华 叶定涨 缪素华)